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
温电教函〔2017〕25号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7〕5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题内容:
本次微课程开发活动内容以基础教育阶段微课程资源为主,分学科指导、兴趣拓展和教师培训三大类。
各申报单位在选题设计时应认真研究 “浙江微课网”已建成发布的微课程目录(见http://wk.zjer.cn/首页公告)。原则上,本次遴选的微课程与已建成发布的微课程不重复录用 。
二、选题报送:
各县(市、区)和市局直属各学校需认真组织申报填写《2017年度浙江省微课程开发选题申报表》,《2017年度浙江省微课程开发选题申报汇总表》,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稿各一份于6月6日前报送至市电教馆资源开发科。电教馆联系人:魏红;联系电话:88609881;手机:670605(教育网);电子邮箱:534369230@qq.com;通信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1303;邮编:325000。
鹿城区教育信息中心联系人:朱佩瑶;联系电话:88262850.
三、资源提交
各申报单位须通过平台(http://wk.zjer.cn)提交微课程资源与《2017年度浙江省微课程开发选题申报表》,课程资源上传截至时间为10月23日。
四、推荐名额
鹿城、瓯海、龙湾、瑞安、乐清各推荐5门;平阳、苍南、永嘉泰顺、文成、洞头、经开各推荐3门;市局直属学校各推荐1门。以上推荐名额均上不封顶。
其他相关要求请仔细阅读省文件,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
温州市电化教育馆
温州市教育信息中心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