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暑期有偿补课的通知》转发各你们,请务必在放暑假前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文件精神,全面杜绝教师在暑假期间参与有偿补课。并在9月10日前将本校《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自查报告》报政工科,电子稿同时发送陈方夏oa邮箱。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暑期有偿补课的通知.pdf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