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温鹿政办〔2017〕69号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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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废止温鹿政办〔2017〕69号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4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59397126; 2、传真号码:0577-59397379; 3、电子邮箱:lczsb@lucheng.gov.cn;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07号康宏大厦8楼,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工务局) ,邮编325000。 附件:《关于废止温鹿政办〔2017〕69号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废止温鹿政办〔2017〕69号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18年X月X日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鹿城区房屋征收和征地房屋补偿涉及房屋继承和赠与操作流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温鹿政办〔2017〕69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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