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社区力量参与街镇(乡镇)文化中心管理喜成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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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创建活动复函内容,鹿城区社区力量参与街镇(乡镇)文化中心管理为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自2015年获得创建资格以来,组建研究工作组,提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街镇综合文化中心管理”的研究主题,创建过程中共接待县(市、区)的参观学习考察团19批次,现已摸索出四种社会力量参与街镇综合文化中心管理模式。 一、整体委托管理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街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公共文化服务整体打包委托给社会组织或文创企业,由社会力量全权承担基层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把街镇文化中心的主要职能转移到确定目标、编制计划、实施指导、强化监督等方面,实现从“办文化”到“管文化”的转变。丰门街道综合文化中心与“温州爱心屋网络公益宣传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委托进行管理和服务,每周6天、每天下午和晚上常态化开放,每天都有1场以上的群众文化活动,开设了十几门课程,每月平均活动场次达到28场次,每月平均1100人次参与活动。 二、部分委托管理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街镇综合文化中心的部分公共文化服务委托给社会力量,由社会力量承担相应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吸引民间资本、公益团队、文化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进入文化服务领域。部分委托管理分为委托管理部分文化场馆和委托部分开放时段两种模式。山福镇综合文化中心积极动员辖区侨联参与管理场馆并开展活动,热心侨领自发筹资300多万在文化站内设置文化展厅,由镇侨联负责管理实施。蒲鞋市街道、五马街道、仰义街道等综合文化中心择优筛选辖区内具有公益责任新、管理经验丰富的社会文艺团队进驻街道文化中心,予以部分委托管理,并与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责权,确保街镇综合文化中心的公益属性,按要求实行免费对公众开放。 三、活动(项目)委托合作管理。将公共文化活动(项目)进行专业化委托或合办,整合集成区域各类文化资源,按照服务专业、管理标准化、运作市场化的要求,引导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合作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七都街道、大南街道、藤桥镇、山福镇等综合文化中心结合旅游文化主题,非遗手工坊等活动为载体,与温州市齐美企划有限公司、旅游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团队和组织合作,举办七都金秋旅游节、向日葵文化旅游节、藤桥镇生态旅游节等活动。 四、文化志愿者队伍管理模式。调动和吸收市民力量,形成以志愿者、义工为骨干的市民文化志愿者队伍,充分参与各中心设施管理、活动开展等文化服务过程中。松台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建立庆年坊爱心驿站,有60多名义工常年驻守在爱心驿站,发挥自己所长,积极参与综合文化中心的日常开放管理和各类大型文化活动的协调工作,组织培养了一批文化经营人才参与各类文艺演出和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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