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鹿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8年鹿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鹿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效,打造“美丽浙南水乡”,凸显鹿城水乡特色,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8年鹿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以植物造景为主,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营造城市良好的园林绿化自然生态体系。借城市有机更新、大建大美为契机,全面提升城区绿化品质。加强园林绿化建设质量管控,推进养护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着眼优化公共服务细节,保障提升绿地品质、功能、景观艺术效果。实现全区绿化建设与管理均衡发展,使绿地系统布局更加均衡、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舒适。 二、工作任务 (一)新建绿地 2018年全区新建绿地24.9公顷,新建山地公园121公顷,包括五磊山公园、西郊森林公园、营盘山公园等。 (二)绿地提升 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园林绿化建设,2018年全区共提升绿地34个,其中各街镇完成2个绿地提升项目,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完成6个绿地提升项目。每个项目500平方米以上,包括街头、滨水、绿道、附属等公共绿地。 对黄龙山、卧旗山、洞桥山公园进行改造提升,主要提升内容包括公园主次入口景观化、精细化,完善园内相关的配套设施。 另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完成区园林苗圃基地续建(园路路灯等)工程。 (三)立体绿化 2018年全区共完成立体绿化7000平方米。以老城区道路为主,结合创意园区、工业园、老旧厂房和居住区改造及公共建筑、市政桥梁绿化等。各街镇完成立体绿化500平方米以上或道路长度300米以上。 (四)祛疤栽花 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边角地、闲置地、杂乱绿地、花坛等,实施精细化建设、改造、提升。各街镇完成8个祛疤栽花项目,每个项目10平方米以上,重要区域可适当缩小面积。 (五)区级示范路 全区2018年共建设绿化美化示范路3条,由区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意在改善我区公共空间的景观环境,梳理沿街现有绿化层次,结合景观小品和城市文化元素,优化道路交叉口等重要景观节点,营造区域景观特色。 (六)绿道建设 全区新建绿道8公里,提升绿道5公里。建设项目包括七都堤塘、吕浦河、划龙桥河、会昌河等。 (七)古树名木建档与保护 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原则,区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建档与保护工作,调查古树名木数量及现状,建立一树一档,历史资料齐全,有动态养护记录。每棵古树名木需划定保护区,保持植株的自然形态,设置保护标牌,且周边配套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植株生长,保护区内必须排水通畅、无垃圾。2018年应完成30%以上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三、建设要求 (一)落实绿化建设用地,提倡海绵型绿地规划设计。按照绿地系统规划,抓好绿地用地确权,做到应绿尽绿;结合市、区重点工作,利用绿地的原地形,推广节约型、集雨型绿地设计理念,构建海绵城市建设宏图;提高绿地中观赏价值较高、季相变化明显的植物占比。 (二)做到建设标准与彩化美化并重。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注重植物造景,遵循乔木为主、复层配置的要求,选配开花、色叶等季相植物,做到绿量平衡,营造一路一景,做好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三)努力打造园林精品,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发挥山水优势,对街旁(滨水)小游园等公共绿地,优化方案设计,提高技术含量,注入人文、文化等元素,引选适合本地的植物种类,打造园林式小区或单位;在公共建筑、市政桥梁、小区住宅等合适部位推广立体绿化,以多年生草本地被为主、藤本攀援植物推广种植相结合,增加立体绿量,提高绿化覆盖率。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各项任务涉及面广量大,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按照下达的年度任务,及时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点、到人、到图,保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养护管理。各建设单位要加强新植树木的养护和管理,合理安排年度养护计划,保障养护资金及时到位,确保绿化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实施一处、管好一处,做到景观效果常态化。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质量监督与进度督促相结合,综合考量建设提升品质和养护管理质量,项目的质量、进度、养护均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附件:1.2018年度鹿城区园林绿化建设任务汇总表.docx 3.2018年度区园林绿化管理处绿化建设项目明细表.docx 4.2018年度区温瑞塘河管委会绿化建设项目明细表.docx |
||||